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学院学生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4-05-11作者:

一、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一天(不含夜宿)在辅导员处办理手续,每班(不能到课)控制在5%内。

2、学生请假两天内,在院学工办办理手续。

a.本人书写请假条

b.填写请假单一式两份。(交辅导员、住宿楼楼长)

c.出示病、事假证明。

3、学生请假三天及以上,辅导员与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同意,按第2条办理好手续,并做好文字记录,学工办签署意见,送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处审批。、

4、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在返校当天办理好请假撤销手续;需要续假者,按请假手续重新办理,并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二、休学、复学及插班程序

1、需休学者(休学时间为一年),先向学工办提供有效证明,领取申请表,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后,再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凭校休学通知单再到学工办备案。

2、休学期满,学生持休学单到校教务处、学生工作中心及学院学工办等部门办理复学手续后,再到辅导员处报道。

3、插班生需凭校招办就业处下达的插班生通知单到学工办办理手续,然后再分班,辅导员凭学院通知单接纳插班生到相应班级学习。

三、退学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后,辅导员要找学生谈话,了解有关真实情况并征得家长同意(以书面材料为准)

2、学生本人(本人不能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的,由家长持身份证在辅导员老师协助下)到学工办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退学申请表。

3、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复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中心备案。

四、办理半工半读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表,家长同意【以家长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

2、到学工办领取半工半读申请表,辅导员、学工办签署意见。

3、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到校学生工作中心办理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书。

5、将半工半读回执单送学工办存档备案。

五、表彰、处分、解除处分程序

1、表彰学生自主申报,写好书面材料;处分应有学生检讨材料。

2、出具有效证明或证据;

3、领取申请表;

4、班委会文字材料;

5、辅导员文字资料(其中包括历次与学生谈话记录);

6、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

7、送学院会议讨论审核;

8、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署意见。

六、办理学生证程序

1、新生入校后辅导员凭学生花名册到学院学工办办理领取学生证。

2、辅导员认真填写好学生证后到校学工中心盖钢印后发给学生。

3、学生补办学生证,先到学院学工办登记并领取补办申请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再到校学工中心办理补证手续。

七、保险理赔程序

凡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辅导员应在第二天将有关材料收集好报学院学工办,三天内向校学工中心报告并出具下列材料:保险凭证、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发票及明细原件等。

八、发展党员程序

1、学生向年级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推荐参加学院业余党校培训(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对入党积极分子三个一活动进行考察(“三个一”活动是指:创建一个文明寝室,带动一个后进学生,做一件实事)。

4、培养考察并向党支部推荐党员发展对象:1.党校结业时间满一年(有突出表现者满六个月);2.思想进步;3.学习成绩优秀(院考一次性通过);4.寝室内务优秀率达到100%5.无违纪记录;6.参加学校党校高级培训班。

5、对已经参加党校高级培训班的同学及时进行亲属情况外调,在党总支办公室领取外调函。

6、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同意后上党支部大会及党总支会议审定。

九、勤工助学办理程序

1、到院学工处领取勤工助学申报表。

2、由学院学工办签署意见(每周二同一办理)。

3、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十、档案转递程序

1、学生毕业后,各辅导员将学生档案整理入袋,以班极为单位;列好整理清单后移交学院档案室。

2、已毕业学生提取档案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3、若请人代领,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档案转递登记表。

5、档案粘贴密封后加盖骑缝公章(学生档案加盖学院公章,党员档案加盖党支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