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学院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发布时间:2011-12-20作者:

为了促进金融与会计学院教学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完成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处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金融与会计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要求,特建立金融与会计学院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一)建立财务会计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岗位人员组成: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书记担任

组员: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系主任、学生科长担任。

(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在本院党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教学工作,确保本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2.指导与监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执行,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3.通过听课、抽查教师课堂教学、教案、学生考试试题、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并监督本院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建议。

4.受理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用人单位等对学院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提出的批评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