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学院关于考试的若干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01作者: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课程考核工作,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陕商院教〔2014〕32 号)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命题原则

1.代表性原则:考核内容应抓住课程的典型知识点。

2.独立性原则:同一知识点不能重复测查。

3.难易适度原则:命题时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难度、区分度合理,避免偏题、怪题的出现,考试卷面和总评不及格率一般应控制在10%以下。

4.有利于客观评分原则:客观性试题应设定标准答案,主观性试题(包括答辩、作品、论文、报告等)也应设定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以便公平评分。

二、命题的基本要求

1.试题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设计,内容要科学、严谨。

2.试题覆盖面广,同时针对课程特点和教学规律,突出重点,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普遍性。

3.试题规范、题型丰富。为了全面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根据学科特点和考核目的,选择丰富多样的题型。

4.拟分科学合理,采分精确。试题分值分布、评分标准要做到科学、严谨、合理。

5.每门课程按同一水平要求,同时命两份试卷(A、B卷),A、B卷难易程度基本保持一致。A,B卷重复率不超过30%,试题文字、符号和插图工整清楚,准确规范。

6.考核命题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并严格把关,减少试题简单重复现象,每年(届)试题更新应超过80%(按分值计算)。鼓励有条件的课程使用试题库。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和考核目的制定相应课程命题要求。

7.教考分离课程的命题应由教考分离组织者负责组织命题。

三、命题的细则

1.学院教学办根据学期开设课程,制作命题安排表(模板见附件)。

2.命题教师或命题组长的选择

(1)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课程,命题由任课教师负责。

(2)一门课程有多个任课教师的可以成立命题小组,组长按本规定进行选择,各任课教师为命题小组成员。

(3)一门课程有多个任课教师且均为兼职教师,教学办按照职称、教学水平和责任心情况可以直接安排命题教师,也可由系上安排。

(4)一门课程有多个任课教师的且同时有专职、兼职教师,若专职教师中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原则上优先安排专职教师命题,若专职教师中没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由系上根据职称、教学年限和教学水平来确定命题教师或命题组长。

(5)一门课程有多个任课教师的且都是专职教师,应优先选择职称高或教学年限长,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命题教师或命题组长。

3.命题程序:教学办制作命题安排表→系上确定命题老师→命题老师填写命题明细表→系上审核并填写课程考试命题审批单→教师命题。

4.命题具体要求

(1)同一门课原则上统一命题,特殊情况下经学院同意可以使用不同的试题。

(2)命题的各章的分值分配比例要和教学日历的各章学时分配比例基本相符,要突出重点,也要注意覆盖面。

(3)同一知识点的考核每届试题中要在题型、分值设置、表述和方式上有所变化,每届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

(3)每套题的题型不得少于五个,选择、填空和判断类题型每小题的分值不超过3分,非综合性大题分值不宜超过15分,每套题都应有一个大题中采用二选一或三选二的方式。

(4)每套试题都要有不低于15%的应用性的综合题或提高性题目。若应用性的试题不宜规定标准答案的,应设置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

(5)命题不得使用答题卡。

(6)各系对上交试题要逐次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特别要避免出现违反原则和常识性错误的问题。

5.保密

各个环节接触试题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试题内容,不得将试题存放在公用电脑里和开放的QQ邮箱中;教学办设立专用邮箱(不得使用个人QQ邮箱),由专人负责电子版试题接收和保管,保管试题电子版的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除因工作需要外,其他人员不得考前接触试题。

6.其他

(1)命题试题模板以学校为准,答案模板见附件1。

(2)命题明细表和命题审批单以学校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