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20作者: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内容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学校关于教学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二级学院是教学的基层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二级学院是否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制度。必须提高执行力,确保学校关于教学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在实处。

二、明确责任,建立本院教学质量保障监控机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建立由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系主任、办公室主任等组成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小组,具体工作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学院办公室主任、系主任教学秘书负责,学生科长及辅导员协助,切实加强对教师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情况的监督监控。

三、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选聘授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二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身实际,大力推进专业建设与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三是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四是科学制定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严格规范教学行为。五是强化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四、狠抓落实,加强教学工作运行状态的日常检查和教学过程全面监控。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同时检查本学期教师报到出勤、学生报到注册上课情况等;检查上课教师的准备情况,包括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检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及相关设备准备情况;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检查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学生选课、重考的准备情况。

2.学期中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检查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检查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检查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检查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了解实习进度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检查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期末主要对对考试、考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考前教育情况、复习情况、命题(试题规范、题量和试题内容)、考试安排、监考、评卷、成绩分析与统计、试卷装订与归档等。同时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落实教学任务。

4.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小组也可随即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日常检查,主要通过院系领导听课、教师之间听课互评、学生评教、教学办公室考勤等途径进行,主要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和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进行教学,对于首次迟到晚上课或提前下课的教师,由教学办公室及时提出口头警告令其改正;如果继续出现,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调(停)课要严格按照学校调(停)课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如未按调(停)课制度办理手续的教师,视为无故缺课。对教师在课堂讲授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或者不认真教学的行为,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五、建立同行听课制度,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学院领导、系主任、教研组长及教师要经常听课,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每学期听课不少学校的规定。系主任要根据课程建设、师资建设的需要对听课合理安排。听课者要认真做好听课纪录,每次听课应认真填写《教师听课表》。在学期末,学院办公室须把听课记录本归档保存。院系领导要注意掌握教师听课情况,及时向上课教师反馈,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

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教研业务活动制度。每个系在每学期开始应制定本学期业务活动计划,每学期至少进行9次教研活动,紧紧围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进行,也可根据听课、学生问卷调查情况和座谈会反映的意见,以及其他途径掌握的教学情况,及时组织教学会议,通报情况并研究改进措施。活动应有记录,定期进行总结。同时,各系要重视和加强教学研究,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撰写和发表1—2篇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

2.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为青年教师配备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使他们尽快通过教学关。系主任必须定期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

3.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次公开课或请专家教授示范讲课。每两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评选学院优秀教师并予以表彰奖励。

七、建立科学公平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建立教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办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教案评比标准、考试命题规范和阅卷评分细则、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细则、教师互听互评评分标准、学生评教管理办法、作业布置与批改规范等规定,科学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最后一周,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位教师的综合评定结果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等级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引导教师潜心钻研、认真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建立科研奖励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以科研促教学,教研互促互进。

八、本规定从2012年11月开始试行。